欢迎访问 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
微信小程序
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公示信息
政策条款
新闻资讯
关于申领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2025-03-21 14:06
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创新创业团队: 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券支持、引导、撬动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降低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能力,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券使用范围 创新券是指利用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自治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面向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活动及科技服务等而发放的配额凭证。创新券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国家强制性检测要求的除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二、支持对象 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入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一)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我区注册;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二)科技型初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入驻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的从事科研项目的中小型企业。 (三)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不具备法人资格,且尚未注册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需入驻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有团队合作协议。 创新券申领对象还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开展合作的创新券接收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三、申请材料 本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发放和使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领单位应按要求登录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https:/cxcy.xizangsti.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文件; 5.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项目简要方案。 (二)创新型创业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入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载体佐证材料; 5.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项目简要方案。 (三)创新创业团队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团队组建协议书原件,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三人以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材料; 3.入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载体佐证材料; 4.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项目简要方案。 四、申领额度及使用 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总额度为500万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申领上限为10万元,创新型创业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申领上限均为5万元。申领对象应在当年使用创新券,逾期作废。 创新券申领对象与创新券接收机构(属区内注册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即可使用。创新券实行配额制度,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时,抵用额度不超过单次支出费用的50%,其余50%需申领单位自行支付;创新型创业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使用时,抵用额度,并进行动态调整;不超过单次支出费用的90%,其余10%需申领单位自行支付。 五、申领时间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唐孟兵 咨询电话:0891-682103715289199373   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科研项目方案提纲 3.《科技服务合同范本》 4.《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21日  
关于认定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2025-03-21 14:06
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双创载体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推广运用力度,引导我区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充分流动,激励创新主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要求,区科技厅启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2025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 2.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且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 3.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和场所; 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并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征集程序 (一)服务机构在线申请 服务机构入库于2025年4月20日之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4.科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其中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交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市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的标准; 5.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二)组织审核 1.业务受理。创新券管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受理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及相关业务咨询工作。 2.形式审查。创新券管理机构对入库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单位注册地、单位性质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 3.专家评审。创新券管理机构组织专家(专家组人数5-7名,其中行业专家4-6名,财务专家1名)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范围、服务事项与其配套的服务资质、硬件设施、人才资源和收费价格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 4.会议研究。创新券管理机构提请区科技厅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 (三)名单公示 创新券管理机构在区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科技厅规划监督处、机关纪委负责受理有关异议。 (四)服务机构入库 创新券管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等。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征集的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为三年,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入库。在有效期内,如减少服务内容、调整收费标准,需及时向创新券管理机构报备;如新增服务内容,需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管理机构审核、专家评审、区科技厅审定同意。   三、征集时间 此次自治区科技厅征集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于2025年4月20日截止,于2025年4月底集中审核。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唐孟兵0891-6821037 (二)技术支持:田柱18949898167   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21日
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5-02-24 16:24
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项目名称、预算及采购方式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遴选第三方专业化运营公司项目,预算金额1395755.26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条件 应当为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四、遴选要求 (一)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 (二)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按照采购项目确定供应商。 (三)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四)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约定开展采购代理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遴选方式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拟候选机构遴选结果公示确定。如对以上无异议,可积极响应报名。 六、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3.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 4.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5.近3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情况表; 6.近3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响应项目同类别项目情况表; 7.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在藏是否自有评审场地,评审场地基本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备情况,在藏专职人员情况等; 8.拟负责响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及从业经历等情况; 9.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 (二)材料报送 参选机构请于2025年2月26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21037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93号。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4日  
关于发放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 科技创新券配额的通知
2023-08-28 18: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关于申领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的通知》(藏科发〔2023〕62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经科技创新券管理机构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西藏鱼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03家单位发放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配额(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通过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https://cxcy.xizangsti.cn/website/)按照各自创新需求选择创新券服务机构,尽快签订合作协议,合理合规购买科技中介服务,区科技厅将采取多种方式监督自治区科技创新券使用情况。   联系人:索罗  0891-6821032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券发放单位名单和发放额度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28日
共 48 条
  • 1
  • 2
  • 3
  • 4
  • 5
前往
电子邮箱 :
mars@ahshumei.com
联系地址 :
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